信息來源: 作者:肖剛 發(fā)布日期:2015-09-18
按照我國頒布的《孕期保健指南》規(guī)定:孕婦在不同妊娠時期應進行以下檢測:
孕 周 檢測項目
早期確定妊娠 超聲檢查確定妊娠,妊娠早期營養(yǎng)評估及指導
8至13+6周 胎兒NT值檢測,孕早期唐氏篩查,需要做產前診斷的孕婦可行絨毛穿刺術
15至20+6周 血、尿常規(guī),血型,凝血功能,空腹血糖,血脂,肝腎功能,甲狀腺功能,乙肝兩對半,抗HIV,丙肝,梅毒,TORCH檢測,地中海貧血篩查,孕中期唐氏篩查,陰道分泌物分析,G6PD篩查,心電圖,B超
18至24周 需要做產前診斷的孕婦可行羊膜腔穿刺術
20至24周 超聲篩查胎兒結構畸形
24至28周 口服糖耐量試驗(OGTT),妊娠中期營養(yǎng)評估及指導
24周前 每月檢測血、尿常規(guī)
26至32周 胎兒超聲心動圖篩查胎兒心臟畸形
30周 妊娠中期營養(yǎng)評估及指導,復查心電圖
32周 胎兒臍血流檢測,胎兒超聲監(jiān)測生長發(fā)育及羊水情況
36周 每周胎心監(jiān)測,必要時臍血流監(jiān)測,每周血、尿常規(guī)
37周 復查凝血功能,肝腎功能,超聲胎兒生長發(fā)育評估
如在妊娠期間發(fā)現(xiàn)任何檢測有問題應及時復查并查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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