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作者:王薇然 發(fā)布日期:2016-05-12
新生兒聽力障礙是常見的出生缺陷。我國正常新生兒雙側聽力障礙發(fā)生率為1.4‰―1.8‰,經ICU搶救的新生兒中發(fā)生率更高。
兒童聽力最關鍵期為0―3歲。正常聽力是兒童語言學習的前提,與兒童的智能及社交能力密切關系,聽力損失如不能被及時發(fā)現(xiàn),不但影響嬰幼兒期的語言和認知發(fā)育,對其以后的教育、就業(yè)、婚育、家庭有嚴重的影響,給社會及其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
新生兒及嬰幼兒聽力早期檢測及干預項目包括聽力篩查、診斷、干預、隨訪、康復訓練及效果評估。
一、新生兒聽力篩查時間:
1. 初篩:即新生兒生后2-3天住院期間的聽力篩查。
2. 復篩:即出生42天內的在新生兒期初篩沒“通過”;或初篩“可疑”;甚至初篩已經“ 通過”,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需要進行聽力復篩。
二、新生兒聽力篩查對象:
1.初次篩查的對象:是所有出生的正常新生兒;
2.復查、監(jiān)測對象:初次篩查未通過或具有聽力障礙高危因素新生兒。
聽力障礙高危因素:
1.有兒童期永久性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的家族史者;
2.孕母宮內感染,如巨細胞病毒、風疹病毒、皰疹病毒、梅毒或弓形蟲等;
3.顱面部畸形,包括小耳癥,外耳道畸形,腭裂等;
4.早產(小于26周),或出生體重低于1500克;
5.高膽紅素血癥;
6.母親孕期曾使用過耳毒性藥物或濫用藥物和酒精;
7.有病毒或細菌性腦膜炎;
8、出生時有缺氧窒息史,Apgar 0-4分/1min 或 0-6分/5min;
9.在新生兒重癥監(jiān)護室住院超過24小時及以上者;
10.臨床上存在或懷疑有與聽力障礙有關的綜合征或遺傳病;
11.機械通氣5天以上;
三、聽力篩查的方法:
1、行為測聽:在刺激聲給出時,幫助判斷孩子的反應是否正確。嬰幼兒聽到聲音可以有以下反應方式:頭轉向聲源,眼球轉向聲源方向,睜開眼睛,眉毛運動,停止活動或發(fā)出聲音,四肢運動,眨眼或驚跳,停止吸奶等。
2、使用OAE和AABR進行聽力篩查,此方法較為便捷,已經成為了目前各醫(yī)院新生兒聽力篩查的主要手段。
注:復篩未通過的患兒都應在3月齡到轄區(qū)聽力診斷機構(由省衛(wèi)計委確定)接受聽力診斷。接受聽力學和醫(yī)學評估,確保在6月齡應由聽力檢測機構進行耳鼻咽喉科檢查及聲導抗、耳聲發(fā)射、聽性腦干誘發(fā)電位檢測、行為測聽及其它相關檢查,必要時并進行醫(yī)學和影像學評估,做出診斷。
懷化市聽力診斷機構是:懷化市第一人民醫(yī)院
四、聽損傷確診后的干預
新生兒聽力篩查、診斷和干預,干預措施為最后環(huán)節(jié),是顯示先天性耳聾康復成果的關鍵。采用何種方法以及何時進行干預,對患兒的聽力、言語及語言康復很重要。有聽力障礙的嬰幼兒,應盡早到專業(yè)醫(yī)療機構進行干預,干預措施包括醫(yī)學干預、聽力補償或重建、以及聽功能訓練和語言康復訓練。
五、政策優(yōu)惠:懷化市10個貧困縣(除鶴城區(qū)、洪江市、洪江區(qū)外)為項目縣,只要在項目縣轄區(qū)內所有助產機構分娩的新生兒均可享受國家項目免費聽力篩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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